近日,根据鉴定结果,威海海关查获一批进口危险化学品交联剂,共计90千克。

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品名为“复合促进剂用原料”实施查验时,发现部分货物外包装使用了危险货物专用包装,但包装上的危险警示运输标签及危险公示标签被人为用胶纸贴盖,关员揭开胶纸后发现这批货物的危险警示运输标签为5.类有机过氧化物,危险公示标签图形为火焰符号。经清点,存在上述问题的货物有种型号,共计90千克,经鉴定为有机过氧化物交联剂。

     

有机过氧化物交联剂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具有可迅速燃烧、易于爆炸分解、对撞击或摩擦敏感、易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等危险特性。危险警示运输标签、危险公示标签在危险品的运输、使用、危险事故应急中具有重要提示警醒作用,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要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海关提醒:危险化学品在进出口环节应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销售、使用或出口。目前,海关已将这批货物暂扣,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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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青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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